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(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以项目经理、设计负责人、施工负责人或者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参与的合同金额67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7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。每有一项得1分,满分1分。 注:1、以项目经理、施工负责人身份参与的类似业绩在“八、其他资料(五)项目经理类似业绩”中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、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,否则不予计分。 2、以设计负责人、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参与的类似业绩在“八、其他资料(五)项目经理类似业绩”中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,否则不予记分。 3、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业绩等企业资料须真实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,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 |